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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推行“四项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
编辑者:政府办 来源:未知 加入时间:2008-3-4 9:41:13 [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
 

1、加大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与乡镇政府和农业、供销等部门对接,不定期上门鼓励、引导有意向的农民申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在注册大厅开辟“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投资指导和一站式申请、受理、审批等便捷服务3、对无需前置审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电话、网站查询后预留拟注册的名称,简化名称预核准程序,对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指导。4、对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实行全过程“零收费”。截至20071231,全县共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出资总额333.83万元,注册资金和户数居全市首位。[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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