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10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县政府关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意见,现将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阶段
10月23日下午至10月26日下午,由各乡镇牵头,经贸、消防、交通、科技文体等部门配合,以工矿企业、小作坊、三合一厂房、省市挂牌的交通“黑点”为重点,兼顾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各乡镇要在10月26日下班前按要求将排查整治详细情况(见附表)上报到县政府督查室。
二、检查督促阶段
10月29日开始,县政府组织三个检查组对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 长:王贞锋副县长
成 员:安监局、交通局、消防大队等部门
检查乡镇:白樟镇、云龙乡、坂东镇、三溪乡、金沙镇
第二组:
组 长:黄钢副县长
成 员:安监局、经贸局、消防大队等部门
检查乡镇:上莲乡、白中镇、池园镇、省璜镇、塔庄镇
第三组:
组 长:刘久兴副县长
成 员:安监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
检查乡镇:梅城镇、梅溪镇、雄江镇、桔林乡、东桥镇、下祝乡
三、整治抽查阶段
11月1日至11月15日,开展安全隐患的全面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不能在限期内整改消除的企业、娱乐场所等,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县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各乡镇要将整治情况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政府督查室。
附表:闽清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