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2007-15、16号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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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地块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挂牌起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
竞买保
证金 |
出让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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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地挂[2007]15号 |
梅溪镇渡口村 |
8703㎡ |
工业
用地 |
50 |
1 |
≤30 |
62.7 |
0.2万元 |
46万元 |
生地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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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地挂[2007]16号 |
云龙乡潭口村 |
9744㎡ |
工业
用地 |
50 |
1 |
≤30 |
70.2 |
0.2万元 |
45万元 |
生地
出让 |
该地块出让成交价中含征地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征地管理费,不含建设、林业、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及交易契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中标后受让方厂房整体建设及布局须按照县建设局批准的用地建设规划审批方案实施,一年内须完成主体建设并投产。
三、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日至2007年11月21日工作日期间,向县土地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建设项目方案、环评报告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和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索取并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一经报名即视为竞买人对该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无异议,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
四、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报价地点:闽清台山街108号县国土局四楼土地储备中心。
六、挂牌竞价时间: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3日下午4时止(工作日期间)。
七、本公告规定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规定以《闽清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联系单位:闽清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王德平
联系电话:22350040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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