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举报
调查核定
催办、督办
组织有关部门协调
领导审批
反馈投诉人
1、受理投诉、举报
2、反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投诉举报件由投诉中心直接调查处理;反映乡、镇和各部门一般公务员问题由乡、镇分中心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反映牵涉几个部门的问题由投诉中心直接协调解决。
3、调查核定;催办、督办;组织有关部门协调;
4、领导审批;
5、反馈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