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闽清概况 | 投资闽清 | 闽清旅游 | 企业推介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首页->闽清政讯
<% if <>"" then %> <%end if%>
我县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责令3家停业
编辑者:信息技术中心 来源:政府办 加入时间:2008-11-14 15:23:46 [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
    “9.20”深圳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火灾发生后,我县消防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好时光”音乐吧、“KK星”KTV和“阳光”KTV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仍然未能完成整改。为防止火灾隐患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11月4日下午,在县公安局组织下,县消防大队、治安大队、梅城派出所、梅溪派出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出动执法车辆4辆、警力20人,对上述3家场所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在联合执法组的强大压力下,3家场所负责人表示服从处罚决定,尽快完成整改,以期早日恢复营业。[县消防大队]


相关文章

闽清县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469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