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计划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建设局拟定的闽清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计划任务分解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家园清洁 任务分解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闽清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计划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计划任务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08]10号)的精神,2008年我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整治任务为87个行政村(含库区“家园清洁行动”任务村4个)和7个乡镇,另加2007年未完成整治任务的2个行政村和1个镇,2008年全县共要完成89个行政村、8个乡镇的整治任务。2008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整治计划将按照“连线、连片”原则,分批、分区域进行整治,成熟一批,上报验收一批。
一、整治任务乡镇名单及计划完成时限
1、计划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白中镇、塔庄镇、东桥镇、坂东镇(2007年任务镇);
2、计划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金沙镇、梅溪镇、云龙乡、省璜镇。
二、整治任务行政村名单及计划完成时限
(一)第一批计划完成整治任务25个村(1-3月)
1、白中镇(5个村): 白汀村、攸太村、黄石村、继善村、霞溪村
2、塔庄镇(7个村):上汾村、坂尾村、梅竂村、龙池村、溪东村、莲宅村、下庄村
3、池园镇(7个村):丽山村、丽星村、九斗村、顶坑村、宝新村、店前村、东前村
4、省璜镇(6个村):下坂村、岭里村、璜兰村、省汾村、三新村、和平村
(二)第二批计划完成整治36个村(4-6月)
5、梅溪镇(6个村) :榕院村、上埔村、里寨村、建兴村、新民村、钟石村
6、白樟镇(6个村):半山村、前庄村、小园村、白洋村、池埔村、园头村
7、金沙镇(8个村):鹤林村、沃头村、三太村、前坑村、下林村、巫岭村、上演村、宝峰村
8、云龙乡(4个村):潭口村、官庄村、台埔村、云中村
9、上莲乡(4个村):溪坪村、莲埔村、上寨村、田溪村
10、三溪乡(3个村):前光村、鼓舞村、宝溪村
11、东桥镇(5个村):北洋村、黄坪村、黄土岭村、官圳村、溪芝村
(三)第三批计划完成整治24个村(7-10月)
12、坂东镇(11个村):六角村、朱厝村、坂东村、文定村、下洋村、新壶村、车墘村、楼下村、溪西村
13、2007年任务未完成村(2个村):湖头村、墘上村
14、雄江镇(4个村):安岭村、桥头村、凤山村、梅洋村
15、桔林乡(5个村):槐林村、汤兜村、宝湖村、高洋村、后洋村
16、下祝乡(4个村):兰口村、箬洋村、翁山头村、过山洋村
(四)库区整治任务4个村(2008年底前完成)
梅溪镇北溪村,东桥镇安仁溪村、朱山村、大溪村
三、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合理安排、适度超前、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工作计划任务。其中列为库区“家园清洁行动”整治村的由县库区办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请各乡镇认真填写闽清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计划任务责任分解表,并于3月20日之前上报县农村家园清洁办(联系电话:22339255)。
附:闽清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计划任务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