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闽清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2332329 办公地点:闽清县梅城大街94号(四层) 邮政编码:350800
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领取并如实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与就业(失业)状态证明,并到原工作单位和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局同时加盖公章,就业(失业)状态证明中的社区或居委会(签章)处可盖主管局的公章;
2、提供一寸相片2张(并在申请表上贴好本人相片,办证时需交一张)、身份证与户口簿复印件(为B5或16K纸)各一张,并在申请表的右上角注明联系电话;
3、申请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及附属材料到再就业窗口申办再就业优惠证,初审符合条件的将在五个工作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4、由他人代办或代领时,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原件,代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签收处注明代领人的身份证号码与电话号码;
5、请按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填写资料,个人在申请表粘贴好相片,电话号码注写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6、附属材料为:一寸相片两张、身份证与户口薄复印件各一张(为B5或16K纸规格)
7、请按清单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否则会因提供材料不全或申报条件不符造成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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