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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交 通 局

  一、主要职责
  闽清县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及规章制度,提出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实施、协调和监督。
  (二)根据全县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事业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县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
  (三)行使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职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行使全县公路、运输场站、港口、航道及其设施建设、养护、管理等行业的行业管理职能。
  (四)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制定公路路政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公路路产的管理工作。
  (五)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行使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车客运)、搬运装卸、汽车船舶维修(含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运输服务业(含公路客运站及售票点、营业点、营运车辆停发车场)的行业管理职能。承担县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行使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能,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教学大纲,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和总体布局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组织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
  (八)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内河水上安全监督、内河船舶(不含渔业捕捞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行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行使交通通信行业管理职能。
  (九)组织编制科技发展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以及成人教育;指导效能行业各种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人事秘书科(监察室)
  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局的重要文件。负责局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负责领导批件的督办、查办。组织指导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起草研究报告、行业政策性文件。负责局内外有关交通法规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履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班子建设,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承担干部任免、调配、行政奖惩、体制改革、人才交流、职称改革职能,负责管理规定范围内的人事档案,办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运管人员编制及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老干部工作,办理和审核出国(境)团组的报批手续。
  (二)运政管理科
  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行使道路、水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车船维修、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行业的指导、统筹、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根据县政府指令组织重点、紧急、战略物资运输。负责全县水陆交通运力的宏观调控。审批或审核转报交通运输业的开业和水陆客货营运线路。管理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对局属运输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三)路桥路政管理科
  培育和管理效能基本建设市场,组织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前期工作、项目的立项行业审查和交通重点建设工程评估工作。负责县乡路桥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和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报批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推广交通基建的新工艺,评审基建工程优质奖。负责交通扶贫工作。归口管理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及工程造价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管理和监理办法,对局属企事业单位有关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养护、管理、质量监督进行业务指导。公路路政管理按路政管理规定履行职责。
  (四)科技教育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交通科技年度计划和技术改造以及车船更新计划。负责安排科技发展基金,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电子计算机应用与开发推广工作。培育交通行业科技市场,归口管理交通行业节能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科技情报信息和专刊、技术合同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行业公路、水运标准化、计量、质量及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全行业各类业务技术培训。负责交通行业技师审核和岗位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对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方面的行业管理。管理交通系统工资、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社会劳动保险、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劳动法规和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行业统计工作,发布统计资料。负责交通战备,承担县效能战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车辆购置附加费办公室)
  负责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组织编制企业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审企事业会计决算。负责交通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征收。管理外汇、信贷、税收及利用外资有关财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基金的筹集。负责对局属单位的审计。负责对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行为的调查、报告和处理。

联系电话:0591-2233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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