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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南

    办理机构:闽清县房地产管理所   联系电话:22332483 
    办公地点:闽清县解放大街110号(原五交化大楼二、三层楼)

    一、受理范围:在本县行政辖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二、审批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件》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三、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项目开发建设计划书、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
  5、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建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备案范本;
  6、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承诺或协议;
  7、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测绘委托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8、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所投入资金证明(25%)和施工情况报告;
  9、提供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测绘部门、《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0、提供经有关部门备案的小区(项目)园林绿化设计总平面图;道路、排水设施及地下管线设计总平面图;总平面规划图、用地红线图、管线综合图;建筑工程施工图(平面、立面);物业管理设施及共用设施设备布置图;
  11、商品房预售项目统一标识;
  12、其他需提供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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