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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 生 局
一、主要职责 县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全县卫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负责抓好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管理、建设与发展,指导并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实施;管理、监督全县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服务质量;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发展蔓延。 (四)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改革,鼓励多渠道社会力量办医;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取缔非法游医;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 (五)制定全县医学科学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六)监督管理传染病及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化妆品卫生。 (七)制定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对局属卫生医疗单位人才交流、调配、任免等项工作。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负责全县中医工作的行业管理,对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九)负责县委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方面对外合作交流和援外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局设2个职能科室。 (一)人秘财务科(监察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调研,协调、督促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记录、文电处理、机要保密、督查、行政事务、宣传报道、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访以及机关财务、安全保卫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事业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及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卫生改革和卫生政策宣传工作。 2、协助领导搞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做好局属单位的编制及各类卫生人员的调配、奖惩、考核、工资、福利、毕业生分配工作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制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管理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及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实施上级对卫生事业单位职改工作的规定,负责本县卫生专业人员的资格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 3、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调整、核定和监督全县医疗卫生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指导全县的卫生财务基建统计工作,及各单位财务、统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各单位基建计划审查,上报基建投资,下达基建基础上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审核、汇总本县卫生基本建设统计年报。 4、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卫生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规、法令和上级的决议、命令等情况;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并敢于向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并做好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信件,做好信访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和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并监督实施。2、负责指导全县卫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局机关财务工作。3、制定全县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办法和装备规划。4、负责全县卫生统计工作。 (二)综合科(加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1、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对有关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标准和医疗人员执行标准细则及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医院分级管理及医疗护理质量,血清质量监控和医疗安全事故鉴定和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购置设备和负责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康复和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医学成果和医学技术的引进、推广、鉴定、评审工作;做好医学成人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 2、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全县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麻风病、计划免疫及其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管理全县卫生监督工作并对劳动食品、学校、公共场所、放射、化妆品卫生及消毒化学、保健品卫生进行执法监督;遇有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组织全县技术力量搞好疾病控制蔓延,灾后消毒灭病工作;做好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们自我保健能力。 3、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制定妇幼卫生、优生优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做好妇幼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妇幼人员管理业务水平,降低孕产妇和新产儿死亡率。负责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与政策。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卫生所、个体医和社会医疗机构的管理建设和整顿、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农村防保、医疗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任务的落实。加强社会游医管理。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制订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联系电话:0591-2233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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