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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局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草案,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2、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求援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查处和批复结案工作。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查处工作。
  4、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认定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经济贸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1-22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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